内蒙古和林格尔科技周启幕 谱写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新篇章
内蒙古和林格尔科技周启幕 谱写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新篇章
内蒙古和林格尔科技周启幕 谱写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新篇章目无法纪、政商(zhèngshāng)勾连、毫无敬畏
海南省委原(yuán)常委、海口市委原书记
罗增斌被(bèi)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委原常委(chángwěi)、海口市委原书记(shūjì)罗增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(diàochá)。
罗增斌违背“两个维护”政治原则(yuánzé),政绩观错位,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、打折扣,履行全面(quánmiàn)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;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(chángqī)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违反组织原则,违规选拔任用干部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(shìxiàng);
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(wéiguī)收受礼品礼金,搞权色交易;
违反工作要求(yāoqiú),干预插手行政许可事项;
家风(jiāfēng)不正,对家人失管失教;
目无法纪、政商勾连、毫无敬畏(jìngwèi),通过亲属等(děng)大肆(dàsì)收钱敛财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罗增斌(luózēngbīn)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(zhíwù)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(fànzuì)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(jīng)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(pīzhǔn),决定给予罗增斌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(qí)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、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(dǎngdàihuì)代表、海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(zīgé)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罗增斌出生于1967年10月,四川苍溪人,四川大学(sìchuāndàxué)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(yánjiūshēng)学历,理学博士。
曾在四川林业报社(bàoshè)、四川省林业厅工作(gōngzuò),曾任(céngrèn)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、党组成员,广安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等职。2013年4月任广安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
2017年6月(yuè)(yuè)任巴中市委书记,2021年2月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1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,继续兼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2年1月调任(diàorèn)海南省委常委、海口市委书记。2024年12月被查。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职、侵害群众利益
青海省政协原副主席(zhǔxí)马丰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(zhōngyāngjìwěi)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青海省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马丰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(jìnxíng)了立案审查调查(diàochá)。
马丰胜(mǎfēngshèng)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(shǐmìng)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(jiēshòu)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不如实(rúshí)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
违规收受礼金(lǐjīn)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
在脱贫(tuōpín)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;
将权力异化(yìhuà)为谋取私利的(de)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侵害群众利益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、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(shōushòu)巨额财物。
马丰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(dàhòu)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(xìngzhì)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(yánsùchǔlǐ)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(zhōngguógòngchǎndǎng)纪律处分条例(tiáolì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(zhōngyāngjìwěi)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(pīzhǔn),决定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(qí)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公开资料显示,马丰胜,男(nán),撒拉族,1963年4月生,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,大学,经济学(jīngjìxué)学士。
马丰胜在循化(xúnhuà)(xúnhuà)县工作21年,先后任循化县委组织部部长(bùzhǎng),循化县副县长,循化县委副书记、县长等职。其间曾在山东青岛平度市挂职副市长一年。
2005年任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,2013年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(jú)党组书记、局长。2021年当选青海省政协(zhèngxié)副主席。
2021年1月12日,青海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bàngōngshì)公示(gōngshì)“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”,马丰胜位列公示47人名单中的(de)首位。
随后,马丰胜接受(jiēshòu)青海媒体采访,介绍青海省脱贫攻坚工作,表示青海省紧紧围绕(jǐnjǐnwéirào)“扶持谁”“谁来扶”“怎么扶”“如何退”等根本性问题,聚焦“两不愁三保障”和饮水安全(ānquán),按照“四年集中攻坚、一年巩固提升”总体(zǒngtǐ)思路,尽锐出战,攻坚克难,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(shènglì)。
然而,2021年2月25日,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名单正式(zhèngshì)发布(fābù)时,马丰胜并未出现在其中。
2024年(nián)12月,马丰胜被查。
云南省委原(yuán)常委、省政府原副省长
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云南省委(shěngwěi)原常委、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(jīng)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贵州省(guìzhōushěng)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(yǐ)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在审查起诉(shěncháqǐsù)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(lǐ)石松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(yìjiàn)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(yúnnánshěngzhèngfǔ)办公厅(tīng)秘书二处副处长、处长,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(wěi)常委、副州长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曲靖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云南省委常委、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(réncáiwù)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李石松出生于1969年2月(yuè),白族,在职博士研究生。他是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(hòubǔwěiyuán)。
李石松曾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常委、常务副州长,云南省工业(gōngyè)和信息化厅厅长、党组书记等职(zhí)。
2019年(nián)1月任曲靖市委副书记(shūjì)、代市长,后“去代转正”任市长。2021年11月,当选为云南省委常委,后兼任曲靖市委书记。2023年12月,李石松(shísōng)卸任曲靖市委书记,任云南省委常委、省政府(shěngzhèngfǔ)党组副书记。
2024年1月,任云南省委常委,省政府常务副省长(fùshěngzhǎng)、党组副书记,同年6月被(bèi)查,成为二十大后继崔茂虎、张祖林的(de)云南第3“虎”,12月被"双开"。
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(shǐmìng),履行全面(quánmiàn)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(wéifǎn)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出入私人会所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(zhíxínggōngwù)的宴请,违规借用车辆;
不按规定报告(bàogào)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;
廉洁底线失守(shīshǒu),违规(wéiguī)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;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行职责,对统计造假失察,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;
贪图享乐、道德败坏(dàodébàihuài);
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(shōushòu)巨额(jùé)财物。
来源:白鹭洲知政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(wǎngzhàn)

目无法纪、政商(zhèngshāng)勾连、毫无敬畏
海南省委原(yuán)常委、海口市委原书记
罗增斌被(bèi)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委原常委(chángwěi)、海口市委原书记(shūjì)罗增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(diàochá)。
罗增斌违背“两个维护”政治原则(yuánzé),政绩观错位,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、打折扣,履行全面(quánmiàn)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;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(chángqī)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违反组织原则,违规选拔任用干部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(shìxiàng);
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(wéiguī)收受礼品礼金,搞权色交易;
违反工作要求(yāoqiú),干预插手行政许可事项;
家风(jiāfēng)不正,对家人失管失教;
目无法纪、政商勾连、毫无敬畏(jìngwèi),通过亲属等(děng)大肆(dàsì)收钱敛财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罗增斌(luózēngbīn)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(zhíwù)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(fànzuì)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(jīng)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(pīzhǔn),决定给予罗增斌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(qí)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、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(dǎngdàihuì)代表、海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(zīgé)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罗增斌出生于1967年10月,四川苍溪人,四川大学(sìchuāndàxué)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(yánjiūshēng)学历,理学博士。
曾在四川林业报社(bàoshè)、四川省林业厅工作(gōngzuò),曾任(céngrèn)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、党组成员,广安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等职。2013年4月任广安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
2017年6月(yuè)(yuè)任巴中市委书记,2021年2月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1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,继续兼任绵阳市委书记。2022年1月调任(diàorèn)海南省委常委、海口市委书记。2024年12月被查。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职、侵害群众利益
青海省政协原副主席(zhǔxí)马丰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中央纪委(zhōngyāngjìwěi)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青海省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马丰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(jìnxíng)了立案审查调查(diàochá)。
马丰胜(mǎfēngshèng)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(shǐmìng)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(jiēshòu)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不如实(rúshí)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
违规收受礼金(lǐjīn)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
在脱贫(tuōpín)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;
将权力异化(yìhuà)为谋取私利的(de)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侵害群众利益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、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(shōushòu)巨额财物。
马丰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(dàhòu)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(xìngzhì)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(yánsùchǔlǐ)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(zhōngguógòngchǎndǎng)纪律处分条例(tiáolì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(zhōngyāngjìwěi)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(pīzhǔn),决定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(qí)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马丰胜,男(nán),撒拉族,1963年4月生,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,大学,经济学(jīngjìxué)学士。
马丰胜在循化(xúnhuà)(xúnhuà)县工作21年,先后任循化县委组织部部长(bùzhǎng),循化县副县长,循化县委副书记、县长等职。其间曾在山东青岛平度市挂职副市长一年。
2005年任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,2013年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(jú)党组书记、局长。2021年当选青海省政协(zhèngxié)副主席。
2021年1月12日,青海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bàngōngshì)公示(gōngshì)“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”,马丰胜位列公示47人名单中的(de)首位。
随后,马丰胜接受(jiēshòu)青海媒体采访,介绍青海省脱贫攻坚工作,表示青海省紧紧围绕(jǐnjǐnwéirào)“扶持谁”“谁来扶”“怎么扶”“如何退”等根本性问题,聚焦“两不愁三保障”和饮水安全(ānquán),按照“四年集中攻坚、一年巩固提升”总体(zǒngtǐ)思路,尽锐出战,攻坚克难,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(shènglì)。
然而,2021年2月25日,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名单正式(zhèngshì)发布(fābù)时,马丰胜并未出现在其中。
2024年(nián)12月,马丰胜被查。
云南省委原(yuán)常委、省政府原副省长
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云南省委(shěngwěi)原常委、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(jīng)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贵州省(guìzhōushěng)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(yǐ)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在审查起诉(shěncháqǐsù)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(lǐ)石松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(yìjiàn)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(yúnnánshěngzhèngfǔ)办公厅(tīng)秘书二处副处长、处长,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(wěi)常委、副州长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,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曲靖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云南省委常委、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(réncáiwù)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李石松出生于1969年2月(yuè),白族,在职博士研究生。他是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(hòubǔwěiyuán)。
李石松曾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,红河州委常委、常务副州长,云南省工业(gōngyè)和信息化厅厅长、党组书记等职(zhí)。
2019年(nián)1月任曲靖市委副书记(shūjì)、代市长,后“去代转正”任市长。2021年11月,当选为云南省委常委,后兼任曲靖市委书记。2023年12月,李石松(shísōng)卸任曲靖市委书记,任云南省委常委、省政府(shěngzhèngfǔ)党组副书记。
2024年1月,任云南省委常委,省政府常务副省长(fùshěngzhǎng)、党组副书记,同年6月被(bèi)查,成为二十大后继崔茂虎、张祖林的(de)云南第3“虎”,12月被"双开"。
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(shǐmìng),履行全面(quánmiàn)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(wéifǎn)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出入私人会所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(zhíxínggōngwù)的宴请,违规借用车辆;
不按规定报告(bàogào)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;
廉洁底线失守(shīshǒu),违规(wéiguī)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;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行职责,对统计造假失察,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;
贪图享乐、道德败坏(dàodébàihuài);
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(shōushòu)巨额(jùé)财物。
来源:白鹭洲知政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(wǎngzhà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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